
一般部位墻厚度,一二級不應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20,三四級不應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25。 無端柱或翼墻時,一二級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16;三四級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20。 一二級不應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16; 三四級不應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20。無端柱或翼墻時,一二級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12; 三四級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1/16。 一二三級抗震墻的豎向、水平分布筋最小配筋率均不應小于0.25%,四級抗震墻分布筋最小配筋率不應小于0.20%。; 部分框支剪力墻結構的落地剪力墻底部加強區豎向和水平分布筋配筋率不應小于0.3%。 截面尺寸按照《高規》圖7.2.16確定,注意不要按照《抗規》確定截面尺寸,因為《抗規》中構造約束邊緣構件的長度比《高規》短; 縱向鋼筋配筋率及箍筋直徑和間距均按《抗規》表6.4.5-1取用即可,構造邊緣構件箍筋無體積配箍率要求。 約束構件根據軸壓比和所在墻體的類型及長度確定約束邊緣構件長度,在結合規范中的圖示來確定最終的約束邊緣構件截面尺寸; 縱筋配筋量直接PKPM計算結果配筋,最小配筋量結合《抗規》表6.4.5-3確定; 箍筋結合《抗規》表6.4.5-3中,有軸壓比查配箍率特征值,進而得出體積配箍率最小值;箍筋間距也查該表。 剪力墻墻肢長度不大于墻厚4倍時,應按柱的有關要求進行設計; 介于4~8之間時,為短支剪力墻;大于8時為一般剪力墻。 墻肢與平面外的梁剛接可沿樓面梁軸線方向設置于梁相連的剪力墻、扶壁柱活在墻內設暗柱。設墻時,墻厚不宜小于梁寬; 設扶壁柱時,截面不應小于梁寬;墻內設暗柱時,截面高度可取墻厚,寬度可取梁寬加2倍墻厚。 四級或不超過2層時不宜小于300mm,圓柱不宜小于350mm; 一二三級且超過2層時不宜小于400mm,圓柱不宜小于450mm;長寬比不宜大于3。 單側配筋率不應小于0.2%; 一級框架剪跨比不大于2時,單側配筋率不應大于1.2%,框架柱和框支柱的全截面配筋率最小按《抗規》表6.3.7-1取值(表中分邊柱、中柱、角柱和框支柱來確定配筋率,注意看表下注釋),框架柱最大配筋率不應大于5%; 另外,建造于Ⅳ類場地的較高建筑最小總配筋率增加0.1%;【注意:模型計算值未考慮全截面配筋率是否滿足該表中數值,故需要自行核對總最小配筋率】。 柱箍筋加密區體積配箍率一級不應小于0.8%,二級不應小于0.6%,三四級不應小于0.4%,計算復核螺旋箍時,箍筋體積應折減0.8; (實際體積配箍率=100高度范圍內不含重疊部分的箍筋體積除以扣除保護層的混凝土體積; 根據柱軸壓比算出的最小體積配箍率=配箍特征值(查《抗規》表6.3.9)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不小于C35)/鋼筋受拉強度設計值。) 剪跨比不大于2(短柱,易出現在與梯梁連接和框剪結構中的柱中)宜采用復核螺旋箍或者井字箍,體積配箍率不應小于1.2%,9度一級時不應小于1.5%; 另外框支柱宜采用復核螺旋箍或者井字箍,其最小配箍率特征值應比《抗規》表6.3.9內數值增加0.2,且體積配箍率不應小于1.5%。 縱筋直徑不宜小于12mm;一般縱筋間距不應小于50mm,一二三級及柱截面邊長大于400時縱筋間距不宜小于200mm,四級、非抗震一級截面小于400時不宜大于300; 圓柱縱筋不宜少于8根,不應少于6根。 2》加密區箍筋最大間距一級不大于6d、100,二級不大于8d、100,三四級不大于8d、150、柱根100,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不應大于100; 一級框架在箍筋直徑大于12mm且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級框架柱的箍筋直徑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時,除底層柱外,最大間距應允許采用150mm; 四級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時,箍筋直徑不應小于8mm; 3》非加密區箍筋間距:一二級框架柱不應大于10d,三四級框架柱不應大于15d(d為最小縱筋,此處規范中未說明是最大還是最小,判定為最?。?; 另外非加密區箍筋體積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區的50%; 箍筋加密區范圍:柱端,取截面高度(圓柱直徑)、柱凈高1/6和500mm較大值;底層下端不小于柱凈高的1/3;剛性地面上下各500mm; 剪跨比小于2的柱、框支柱、一二級角柱取全高,注意,三四級角柱沒有全高加密要求,但是計算的時候還是要按角柱計算的。 柱的綁扎接頭應避開柱端的箍筋加密區,對于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短柱),宜采用復合螺旋箍或井字箍,一級時單側縱筋配筋率不宜大于1.2%; 箍筋體積配箍率不應小于1.2%,9度且一級時不應小于1.5%; 加密區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四級框架中箍筋直徑不應小于8mm。 長寬比大于2.0按單向板算,板厚不小于短邊長度的1/30,不大于2時按雙向板算,板厚不小于短邊長度的1/40;商業及屋面板厚一般不宜于120mm; 地下室頂板作為嵌固端時不小于180mm,不作為嵌固端時不小于160mm,且地下室頂板不設井字梁活十字梁,直接設大板即可; 異形板按實際情況至少取跨度的1/30,可酌情加厚; 樓梯設計時取梯板經濟厚度為跨度的1/28,一般現澆板厚度詳《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表9.1.2。 對于單向板垂直于受力筋方向的分布筋最小配筋率為0.15%,受力筋:板作為受彎構件,最小配筋率需滿足構造規定(《混凝土規范》表8.5.1),表中此處為0.20%和45ft/fy%中的較大值(表下說明:當采用強度等級400Mpa、500Mpa的鋼筋時,最小配筋率允許采用0.15%和45ft/fy%中的較大值); 雙向板兩個方向均不得小于0.20和45ft/fy中的較大值;溫度應力筋配筋率不得小于0.1%。 當板厚小于150mm時,鋼筋間距不宜大于200mm; 當板厚大于150mm時,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5倍板厚及250mm。
2》分布筋直徑:不宜大于墻厚的1/10,且不應小于8mm,豎向筋直徑不宜小于10mm;拉筋間距不宜大于600mm,直徑不應小于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