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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截至6月,已有江西、山西、新疆、廣東、陜西、山東、天津、福建、浙江、河北、云南、安徽、重慶、四川、河南、貴州、內蒙古、西藏、湖北、湖南、黑龍江、遼寧、甘肅等23個省發文,省社保公共服務平臺切換到全國統籌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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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人社部官網發布《關于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實現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數據互聯互通。主要內容如下:
1、建立用人單位、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統一平臺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信用記錄,將嚴重失信人名單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2、普遍實現跨地區持卡應用,并與政府其他公共服務實現“一卡通用”。
3、完善地方社保系統,縱向實現上下級信息系統對接和互聯互通,橫向實現與本級政府政務服務平臺對接。
今年2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意見明確:
2022年底前,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基本建立,企業和群眾常用證照基本實現電子化,與實體證照同步制發和應用,在全國范圍內標準統一、互通互認。
其中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證、職業資格證等個人常用證照。